1月28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2号),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即将开始,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面向内地博士申请,其中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须依托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申报。获选人员将进入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其中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内地资助经费由广东承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6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60人,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20人。
申请条件
1.香江学者计划申请人应为内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请人应为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入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9.同时满足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择一申报。
申报时间
3月2日—4月24日。
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博士后设站单位。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材料有修改需求时,需在4月24日前向设站单位申请驳回。
申报及遴选
1.公布岗位
岗位信息已随申报指南发布,亦可登录申报系统查看。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4月25日—4月30日。
设站单位须在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4.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申报提示
1.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2.香江学者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二者须择一申请。
3.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或其湾区项目)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或其湾区项目),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联系方式:马老师 010-6233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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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学者分别建立了博新计划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交流群,申请人可以添加微信:shidaixuezhe申请加群交流(仅限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