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交叉融合重点项目、市基金-小米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非共识滚动支持项目以及外籍学者“汇智”项目的评审工作。
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七届二十次全体委员会审定并公示,决定资助2026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50项,资助经费5000万元;交叉融合重点项目22项,资助经费6600万元;市基金-小米联合基金项目41项,资助经费5490万元;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44项,资助经费1760万元;非共识滚动支持项目1项,资助经费100万元;外籍学者“汇智”项目66项,资助经费1278万元。
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申请项目的资助决定,若项目申请人遗忘用户名和密码,请同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查询。
特此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京科基金字〔2026〕21号
依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要求,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遴选组织工作,拟资助项目684项,其中双负责人制项目40项,拟资助总经费45728万元。现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链接地址见附件1)。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公告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在2026年6月24日16时前提出书面异议(详见附件2)。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书面异议材料需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bjnsf05@kw.beijing.gov.cn。
联系人:刘老师,010-55577782
张老师,010-55571253
李老师,010-55571254
王老师,010-55571257
附件:1.拟资助项目公示网址
2.拟资助项目异议申请表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附件:1.拟资助项目公示网址
附件:2.拟资助项目异议申请表
拟资助项目公示网址:https://bjt.beijing.gov.cn/renzheng/open/login/goUserLogin?client_id=100100000880&redirect_uri=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login.do?method=ZRRLogin&response_type=code&scope=user_info&state=
京科基金字〔2026〕19号
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交叉融合重点项目、市基金-小米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非共识滚动支持项目以及外籍学者“汇智”项目资助决定已公示,对于不予资助项目,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查询。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申请人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依托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审申请。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可作为提出复审申请的理由。
一、复审申请流程
申请人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的,可在2026年6月18日至7月2日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填写提交
申请人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在“立项管理”菜单下,选择“复审申请管理(不资助)”菜单项,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复审申请书,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双负责人制项目由申请者A提交复审申请)。
2.依托单位审核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立项管理”菜单下的“市基金项目管理”,选择“复审申请管理(不资助)”菜单项,对不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进行审核。
3.复审申请打印、提交
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带有版本号的复审申请书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形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并以“依托单位名称+申报编号”命名于2026年7月2日16时前发送至bjnsf02@kw.beijing.gov.cn。纸质申请材料盖章原件请依托单位留存备用,依托单位应当对所提交复审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提示:
(1)未审核通过的复审申请书打印显示“未提交版本”,不可作为正式版本提交。
(2)双负责人制项目复审申请书应两位项目申请人、两家依托单位均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
4.基金办审查
基金办将对复审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对评审专家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而提出复审申请的;
(2)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3)提交复审申请超过规定截止时间的;
(4)复审申请手续不完备的。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010-55571237;涂老师(交叉融合重点项目、非共识滚动支持项目),010-55571260;胡老师(市基金-小米联合基金项目),010-55577702;罗老师(青年科学基金滚动支持项目、外籍学者“汇智”项目),010-55571238。
特此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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